人防工程屬於國防設施和社會公益設施,平時實行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戰時由人防政府統壹調配使用。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只要在保證戰時防空使用效能不受阻的前提下,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為經濟建設、群眾的生產生活服務是可行的。如地下人防工程可以開商場、辦醫院、設倉庫(禁儲物品有特別規定),都是國家允許和鼓勵倡導的。這裏提醒壹點,人防工程的地下車位是不能進行買賣的,不過可以進行租賃,在明確權責的情況下,與投資管理維護者協議並簽署合同,可獲得地下車位的使用權。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