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人民法院審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專業技術事實的鑒定如何組織

人民法院審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專業技術事實的鑒定如何組織

法律分析:當事人申請鑒定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 上一篇:蘭州大學博士含金量
  • 下一篇:互聯網提示IP未離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