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特許專利申請優先權主張(如果有):
1).他國第壹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2).申請時即需主張,優先權認證本可於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補呈日本政府。
3).國內優先權於前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主張,且前案須放棄。
2、日本特許專利申請審查程序:
1)審查制度:日本對發明專利實行先申請制、申請公開制和實審請求制
2)專利申請案於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3)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年內需請求實體審查。審查由特許廳的審查官進行,審查官判斷專利申請是否可被授予專利權。
國外的專利申請壹般都會委托代理機構,因為難度比較大,自行申請不了解國外的政策,遇上駁回還是要委托律師,過程是非常麻煩以及耗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