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無論如何變更,貨幣出資都應為投資總額的30%,即註冊資本300萬元,貨幣出資90萬元。
3.改變意味著從壹種方式改變到另壹種方式,這顯然需要確定性。如果出資方式能在登記中以這種方式登記,估計也能在變更登記中登記。如果沒有,應該是不行的。工商條例就不會這麽靈活了。可以咨詢當地工商機關。這是最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