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收集供方涉及知識產權標記產品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必要時要求提供權屬證明。在采購合同中明確供方的知識產權法律責任。
生產:在委托加工、來料加工、貼牌生產等對外協作生產過程中,應在合同中明確相應知識產權權屬、涉及許可使用範圍、知識產權侵權責任承擔等內容。
銷售:在產品上櫃、銷售之前,應對銷售合同中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分析,提出必要的保護和風險規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