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集人身性和財產性的綜合性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人身性體現在於權利人的專屬和排他。比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所謂財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智力勞動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權,它是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壹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