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屬於在某壹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否則,屬於在某壹時點履行履約義務:
(壹)客戶在企業履約的同時即取得並消耗企業履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二)客戶能夠控制企業履約過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業履約過程中所產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該企業在整個合同期間內有權就累計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款項。
按時點確認收入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