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針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分散的問題,國家相繼出臺了系列政策以建立統籌協調機制。1998年,原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並劃入原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職能;2004年,國務院成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2009年,建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這些舉措雖然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跨部門整合作用,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因多頭管理導致的效率低下、規則不壹等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韓秀成認為,此次知識產權機構改革合三為壹,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表示,此次機構改革在縱向上,有利於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全鏈條,推動知識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橫向上,有利於發揮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組合效應,更好地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