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不是遺產,不能由配偶繼承。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房屋、金錢、知識產權收入等。而喪葬費的性質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壹種經濟幫助,它是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所以有上述定義可知,喪葬費不屬於遺產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壹千壹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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