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掃黃”指清理黃色書刊、黃色音像制品,就是指掃除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汙染社會文化環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掃黃打非”的工作重點是嚴厲打擊違禁出版物和相關非法出版活動,嚴厲打擊淫穢色情出版物和與其他相關的文化活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全力保護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六十四條 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