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有自主決策權,包括選擇供應商和銷售對象的權利。因此,山東水泥廠可以選擇購買他人生產的散裝水泥進行包裝銷售。同時,要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和產品認證要求,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山東水泥廠在購買他人散裝水泥出售時,要註意選擇正規的供應商和產品,避免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