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劉友華副教授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具有獨創性的建築作品是受法律所保護的作品。阜寧這種建造山寨“中國館”的行為,即便是雕塑,也是對上海世博會中國館這壹特定建築作品的復制,是壹種涉嫌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劉友華副教授還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上海世博“中國館”具有美感的設計可以成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因此,只要上海世博局就此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而阜寧山寨“中國館”在結構、色調和外形等方面都與世博“中國館”相似,無疑將構成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違法行為。
劉友華副教授還說,退壹步講,即使上海世博局在法律層面不追究該行為,從城市建設規劃和品牌建設的角度,這種山寨行為也不值得提倡,也不可能用來養眼,也是壹種不尊重創新和知識產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