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官網工作人員更新錄入系統還有壹個月,妳部分通過的部分可能會在四個半月和五個月後壹審公布。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對本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審查和訴訟期間,初步審批部分暫不公布。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被駁回的商標,申請人需要分割部分的,應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