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商標可以賣。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者重組而轉讓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
3.依法轉讓商標專用權的,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要轉讓手頭的近似商標。轉讓或者轉移商標,應當填寫《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未被核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者出讓。
商標轉讓:風險很小。轉讓的商標本身是國家商標局核準的註冊商標,並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可。因此,不存在國家商標局近似駁回該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人和受讓人通過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受讓人就可以拿到商標註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