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申請,由申請人或委托人向當地商標專利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專利局受理後出具受理回執和受理日期號;
2.提交商標申請材料。申請人或者委托人應當向申請商標專利局提交申請註冊商標的有關材料;
3.商標專利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然後提交審查員進行實質審查;
4.審查員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然後對商標進行宣傳,在報紙上刊登;
5.該商標自報紙刊登之日起三個月內為異議期,任何人均有權對其商標提出異議;
6.異議期結束後,商標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註冊成功;
7.註冊成功的註冊商標,頒發相關商標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