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讓/註冊商標申請
(2)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提交受讓方為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在受理大廳直接提交受讓方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請轉讓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五)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6)支付商標轉讓費65,438+0,000元,並與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協議。
(1)商標局在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天內發出《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②申請日成立後六至八個月可收到核準商標轉讓證明。此證書應與原商標註冊證壹起使用。
③商標轉讓核準證上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