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最近10個月取得國外碩士學位的可以落戶北京。根據《北京市關於批準外國人定居的若幹規定》,外國人可持符合相關條件的臨時或永久居留證件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其中,最近10個月取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符合申請條件,即可以申請批準在京定居。
此外,根據《北京市關於批準外國人定居的規定》第十六條,在最近10個月內取得外國碩士學位的人員,可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並可在北京永久居住,與在京永久居住的外國人享受同等待遇。
總之,在最近10個月內取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在北京落戶,享受與北京永久居民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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