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全稱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主要負責社會上更大範圍的金融犯罪,如各種金融詐騙犯罪、票據憑證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證券犯罪、公司犯罪、知識產權犯罪、職務侵占犯罪、破壞資源犯罪、知識產權犯罪、稅收犯罪、違反公司法犯罪、走私犯罪、擾亂生產和市場秩序犯罪等等。
經偵大隊的主要職能:
1,負責查辦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
2、負責掌握和統計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研究犯罪規律特點,組織實施防範措施。
3、負責協調查處跨省經濟犯罪案件。
4、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相關業務部門及縣局偵破經濟犯罪案件的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