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特殊管轄。
二、域外證據、外文證據的公證認證這裏的域外證據,包括外國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和訴訟中的證據。
三、域外證據的公證認證程序。
法律依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 第十壹條 當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