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壹次。
註:如果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未成功,下壹次申請時,使用過的Ⅱ類知識產權可以繼續使用。
3、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壹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註: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應保證所使用的知識產權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知識產權提前失效了,則不再屬於有效專利。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並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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