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著作權登記的作品應當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圍;
2.申請著作權登記的主體應當是合格的,即作品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作者、享有著作權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專有權利人及其代理人;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四條
作品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作者、享有著作權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專有權利人及其代理人。
第八條
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或者提供表明作品權屬的證明(如封面和版權頁復印件、部分手稿復印件、照片和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繳納報名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的,還應當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當出示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當出示合同,證明其享有專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