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像麥當勞那樣的帶有標誌的包裝,應該是用著作權和商標來保護的。
僅僅把大包裝分成小包裝,在專利上很難保護,中國不保護商業方法專利,美國保護。如果真的會對生產和銷售產生大的影響,建議在美國註冊公司後申請美國的商業方法專利。
如果妳的包裝不同於現有的包裝形式,譬如,現在都是靜態包裝,妳發明了壹種動態包裝袋,或者對目前的可折疊包裝做了改進,等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妳的構思光把大包裝換小包裝是不可以申請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