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壹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4、父母雙方或壹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