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下列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壹)婚姻雙方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其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的原因
所以,如果不能親自去看,可以申請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經公證機關公證;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保衛部門確認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憑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三)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可以憑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有效證件,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四)當事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符合壹定條件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查詢當事人的婚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