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孫悟空”不利於知識產權保護
“孫悟空”深得眾多中外群眾的喜歡,也有不少據此為原型創作的作品競爭北京奧運會的吉祥物。但最終導致孫悟空“落選”的主要原因有兩點,其壹是因為其知名度過高。因為孫悟空在中國甚至日本、越南等亞洲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其延伸產品的開發也進行得相當普遍,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會遭遇相當大的困難。
北京奧組委和有關部門在進行知識產權註冊調查時發現,“孫悟空”的品牌註冊幾乎涉及到所有領域,再度進行開發的空間非常狹小,不利於吉祥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市場開發。
其二是“孫悟空”在中國是壹個家喻戶曉的文學作品形象,其故事幾乎人人皆知,將其開發成奧運會吉祥物不利於對其內涵的定義和延伸開發,故事難以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