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之時驗資報告不用出了,在公司成立之後,如果工商年檢時發現驗資賬戶的資金被挪用,則需要重新出具驗資報告。
2.如果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時,需要對變更的部分做重新驗資。
3.如果把公司存在的知識產權作為對外投資時,需要對它進行重新評估。
4.企業在合並、分立、改制資產進行重組時,通過收購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者轉讓股權設立新的企業時。
5.出資者將其對被審驗單位的債權轉為股權
6.被審驗單位因合並增加實收資本(股本)
7.被審驗單位因吸收合並、派生分立、註銷股份等減少實收資本(股本)
8.被審驗單位整體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為公司制企業、內外資企業互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