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地理標誌。
版權包括小說、詩歌和戲劇等文學作品;電影;音樂作品;素描、油畫、攝影作品和雕塑等藝術作品以及建築設計作品。與版權相關的權利包括表演藝術者對其表演享有的專利、錄音制品制作者的權利以及廣播組織對其廣播和電視節目所享有的權利。
知識產權像任何其他財產權壹樣——使專利、商標或版權的創造者或權利人得以從自己的勞動或投資中受益。《世界人權宣言》第27條對這些權利作了概述,規定了從保護因創作任何科學、文學或美術作品而產生的精神和物質利益中受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