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相關沖突規範以確定哪些沖突規範適用於哪些事實或問題的過程。鑒定是對案件的定性。預備性問題是為了解決案件而首先要解決的壹個或多個問題。
2.法律方面:準據法所屬國的沖突規範適用的法律不同於預備事項法院地的沖突規範適用的法律。
第壹個問題是兩者得出的判斷結果會完全相反。如果兩者相同,那麽區分主題和預備題就沒有意義了。
擴展數據:
因為預備性問題在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中是獨立的,需要單獨考慮其準據法。當時,國際上沒有確定預備性問題準據法的統壹做法。理論上大致有兩種對立的意見,從而形成三種不同的意見:
梅爾基奧爾、溫格勒、馬丁·沃爾夫等學者認為,預備問題的準據法應適用主問題準據法所屬國的沖突規範來確定。這種主張強調依附性,認為預備問題和主要問題是兩個相互聯系的問題,以避免主要問題和預備問題之間可能的人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