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範圍如下: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
(2)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
(4)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
(5)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2、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第五條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內設的各業務機構根據職責分工和相關規定,負責實施本業務領域的執法監督工作;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法制機構在本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二、市場監督管理的目標是什麽
市場監督管理的目標具體如下:
1、激發主體活力,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進壹步優化;
2、優化營商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進壹步規範;
3、保護合法權益,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進壹步形成;
4、強化質量提升,品牌建設能力和技術創新水平進壹步提高;
5、提升監管效能,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進壹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