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現場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但調解協議已經即時履行或者雙方同意不制作調解書的除外。市場監管局應不定期對調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以提高調解員的法律及業務素養。市場監管局也可派員參加仲裁委員會舉辦的知識產權仲裁業務培訓,以提高調解員化解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在仲裁和調解過程中,市場監管局、仲裁委員會應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掌握和保存涉及侵權行為的有關證據。對於在仲裁和調解過程中各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若糾紛進入仲裁或案件恢復仲裁、調解,應將相關證據及案卷移送至相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