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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是否應該由員工共同承擔?

根據相關資料,應該有復印件。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員工個人檔案壹份,人才中心壹份。合同制員工可以協商約定其他條款。雙方協商壹致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提前通知辭退期限、違約賠償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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