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北京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業人員不超過100萬元,營業收入不超過100萬元,註冊資本不超過2000萬元,財務機構健全,管理規範,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與合作單位沒有隸屬關系、* *建設、產權紐帶等相關關系。
申請創新券的創業團隊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壹)不具備法人資格,尚未註冊的企業;
(二)創業團隊成員應是學生;
(3)申請創新券支持的項目必須具備產品R&D和轉化所需的測試或R&D工作(限於創業文本策劃的項目除外)。
項目完成後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創業團隊所有或通過協商與實驗室依托單位共享。推薦機構應當優先推薦符合創新券發放條件且近兩年在省部級以上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前三名創業團隊,或者在北京高校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前二名創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