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受眾(即“大眾”)越廣泛,越難以回答上述問題。但如不回答上述問題,就幾乎不可能創建正確信息,選擇合適的交流手段,提出具體的促使宣傳戰略成功取得預期行為變化的鼓勵措施。
目標受眾的細化是根據相似的特性、需求和需要,將公眾分為更小的群體。經驗表明,受眾更願意對適合他們並與他們有關的信息作出反應。對目標受眾分類越細,就越能獲得更多的信息,從而就可設計更有針對性的信息內容、制定宣傳戰略和鼓勵措施,並由此獲得更好的宣傳效果。
在推廣知識產權方面,應防止將“公眾”視為目標。盡管事實上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知識產權創造者和消費者,但這並不是對目標受眾進行適當分類的標準,這種標準還會減少宣傳活動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