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的其他成員國提出的外觀設計申請,在美國享有6個月的優先權,即國際優先權。申請人在美國首次提出專利申請後,可以在壹年內提出新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並享有在先專利申請的申請日,而不喪失申請的新穎性,即美國國內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