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客觀試卷壹和試卷二考試的內容不壹樣。
試卷壹考試的科目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考試的科目是:《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政策規定,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
1、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
2、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以及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3、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
4、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