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輕傷)、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除外)、侵犯知識產權案、其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受到刑事追究而公安機關或檢察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案件。
輕微刑事案件是指造成輕傷壹下的,題中所說不符合自訴案件中的三類,所以屬於公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