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當準備退款所需的材料,包括訴訟費原始票據和有效的法律文書;
2.聯系審判長簽署退費申請;
3.持相關材料到法院財務部門辦理退款;
4.法院審核通過退款申請後,將訴訟費退還給當事人。
律師費的計算方法:
1,根據案件類型和性質確定基準;
2.根據訴訟請求的數額或者價值計算比例;
3.考慮到案件的復雜程度,可能會有增減的情況;
4.涉及多個債權的,可以合並計算,也可以分別計算;
5.離婚、知識產權等特殊情況可能有固定標準。
總結壹下,訴訟費退還的流程包括準備退還材料,聯系法官簽字,辦理退還手續,經法院批準後退還當事人訴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應當承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載明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需要退還當事人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05日內退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