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的就是使用技術討論方式拖延
使用報復手段方式進行拖延
使用語言不同方式進行拖延
使用法律方式進行拖延
使用不同談判層級接入方式進行拖延
使用哀兵方式進行拖延
主要就是這幾種謀略。
具體的可參照清華大學的博士郭紀穎寫的《以美國及臺灣地區的知識產權管理經驗解讀專利糾紛談判策略》兩篇文章,分別於2013年發表在華東科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