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用需要當事人和代理律師自行協議,壹般是2000---50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