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的約定: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當有特許經營期滿後無償收回的約定。特許經營者和特許經營者應當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2.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在收回特許經營權前,應提前通知被特許人,並告知收回的時間和方式。
3.賠償:被特許人可能因無償收回特許經營權而遭受經濟損失。在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當對特許經營期滿時的補償有約定,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4.知識產權:被特許人在經營過程中可能使用了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如商標、專利等。特許經營期滿後,被特許人應當停止使用這些知識產權,並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