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充足的學院在達到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向上調整本單位復試分數線,詳見附件。
010-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030-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050-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101-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
103-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104-化學科學與工程學院
120-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140-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
160-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170-軟件學院
180-汽車學院
190-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200-藝術與傳媒學院
210-人文學院
240-法學院
250-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
260-馬克思主義學院
270-設計創意學院
290-測繪與地理信息學院
300-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310-上海國際設計創新學院
320-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