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與臺灣省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顧在新加坡舉行會談。
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兩岸科技文化交流、海協會與SEF會談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簽署了汪辜會談協議、兩岸聯絡與會談制度協議、兩岸公證書使用驗證協議、兩岸掛號信查詢與賠償協議等四項協議。
《王家會談* * *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1)雙方決定在1993範圍內,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區域人員的遣返及相關問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有關問題”、“兩岸海上漁業糾紛處理協商”、“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兩岸有關法院間的聯系與協助(暫定)”等問題進行業務磋商。
(二)雙方同意繼續討論臺商在大陸的投資權益及相關問題,以及兩岸工商界人士的互訪。
(三)雙方同意就加強能源和資源開發與交流進行磋商。
(四)雙方同意積極推動青年互訪、兩岸新聞交流和科技交流。
(5)本協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30日後生效。汪辜會談是經過半年多的醞釀和準備後,兩岸首次由雙方授權的民間機構最高領導人之間的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和功能性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