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原本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直譯為“知識產權”,在互聯網界已經有所引申。
互聯網界的“IP”可以理解為所有成名文創(文學、影視、動漫、遊戲等)作品的統稱。也就是說此時的IP更多的只是代表智力創造的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這些著作的版權。
擴展資料:
IP可以分為六種:
1、網絡之間互連的協議(Internet Protocol(網際互連協議)的縮寫)
2、智能外設
3、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
4、大氣監測指標(IP是可吸入顆粒或飄塵的英文縮寫)
5、中斷優先級寄存器IP(中斷優先寄存器,其英文縮寫IP,實為“Interrupt Priority”的簡寫)
6、網絡流行語(互聯網界的“IP”可以理解為所有成名文創(文學、影視、動漫、遊戲等)作品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