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絡知識產權是指由數字網絡發展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各種知識產權。網絡知識產權除了傳統知識產權的內涵外,又包括數據庫,計算機軟件,多媒體,網絡域名,數字化作品以及電子版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壹)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視聽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