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物權,[1]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反映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產權可以用金錢來估價,而且壹般是可以轉讓的。當受到侵害時,需要以財產的形式進行救濟。財產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債權和繼承權,還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有權、繼承權等與經濟利益直接相關,以物質財富為客體的民事權利。簡稱產權。財產權是人格權的對稱。它具有物質財富的內容,壹般可以用金錢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