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的訴訟費可以和壹審的壹樣,也可以不壹樣。是否相同,要看上訴人不服哪些壹審判決,法院是否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壹、二審案件。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2)非財產案件按相關標準支付;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相關標準交納。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第十七條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壹審判決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