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委”也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與部不同的是它采取合議制。不過註意:國務院有的辦事機構也稱委,如國資委,但卻不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署”的稱謂主要是沿襲了傳統習慣,有的署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如審計總署),有的則不是(如海關總署)。
“局”有三種情況,第壹種是具有部級職權,卻不具部委地位的,稱為總局,序列上屬於國務院直屬機構,如國稅總局、體育總局等(局長也是正部級);第二種是各部委歸口的國家局,如國家測繪局、郵政局等;第三種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如機關事務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等。習慣上也稱後兩種為“副部級局”。
在國務院所有部門中,部和委以及辦公廳、審計總署、人民銀行等是最有地位的,因為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其主要領導須經人大通過法律程序任免。剩下的都屬於“辦事型”部門,其主要領導由總理直接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