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業有行規,中醫方子、特別是祖傳秘方難道不屬於知識產權嗎?中醫也應得到知識產權保護,樓上的說的沒錯,他不希望妳拿了方子去別的地方買藥,在古代有個規矩叫——看病的不賣藥,賣藥的不看病。但是在現代,西醫院遍地開花,醫藥費住院費檢查費愛怎麽收就怎麽收,中醫已經生存的很廉價了,既然妳選擇相信我們的中華傳統文化,就不要計較藥方子是不是給妳了,除了賺藥費的原因,另壹個原因就是——病人不懂中醫藥,拿了方子以為壹直可以用,其實壹個方子壹般只用7付,之後妳病情就會變化,大夫通過號脈就會給妳換新藥方,那個方子對於病人並無什麽用處,如果妳感興趣可以查查各味藥材是什麽功效。
我想問樓上的,如果妳是名大夫,妳會願意把自己研究出的方子公布於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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