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標記(商標)的所有權,避免日後因所有權問題導致商標無效。
2.著作權壹經登記,他人使用必須得到權利人的同意,否則就是侵權。
3.作品委托他人設計,或者是職務作品,未經著作權登記,很難證明所有權和確定原始權利,權利人主張權利的難度很大。
4.著作權登記有利於保證商標權的穩定性,防止因只登記商標而導致的權利缺失。
5.根據我國《商標法》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相沖突的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因此,如果壹件藝術品(比如壹個圖形)被他人申請註冊商標,或者壹個圖形商標被他人在其他類別註冊,更有可能使用在先權利提出異議或者予以撤銷。
6.商標可以在未註冊類別中受到預保護。
7.發證速度快。
版權登記有四個功能:
(1)公信力強,確定作品版權歸屬,解決潛在糾紛;同時,有效預防糾紛。
(二)有效抗辯和撤銷他人惡意申請商標和外觀專利的;
(3)是解決著作權糾紛和商標侵權糾紛的重要文件;
(4)作為許可使用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