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防閃光燈等使文物及自然資源受損;
三是出於版權及文物安全考慮,不允許拍照。 而博物館有的展廳做出禁止拍照的規定,主要因為四個方面的原因。
第壹,從版權方面考慮。因為有的臨時展廳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壹方面博物館的陳列形式都是館內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的,付出了勞動。如果拍下照片,被別的單位、個人模仿就損害了該館的利益。
第二,從文物保護的目的出發。字畫、絲綢等文物很容易受閃光燈光波的破壞。
第三,從安全的目的出發。有人完整拍下展廳的方位、結構,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條件。
第四,為了保證參觀環境。有人為拍照會讓別人挪壹挪,讓壹讓,還有三角架壹支需要時間,也會給別人帶來不便。 當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銅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損壞的展品,都是允許拍照的。不許拍照的個別文物,如果參觀者不使用閃光燈,壹般也不幹涉。其實,參觀者拍照只是需要壹些文物圖片資料的話,許多博物館制有精美的畫冊,其它博物館壹般也都有。